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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篇

最没有人性的日本军国主义

2019年5月24日  阅读次数:3495

    日本军国主义经过长期策划,于1931年发动“九·一八事变”,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关东军就占领了我国东北130万平方公里的大好河山。从此,东北沦为日本军国主义的殖民地,东北3,000万同胞遭受日本关东军的蹂躏长达14年之久。
  关东军不仅是发动“九·一八事变”的元凶,控制“满洲国”的太上皇,而且是野蛮屠杀和残酷镇压东北人民的大本营和刽子手。它在1932年《形势判断》中就制定了“要使满洲3,000万民众不为中国本部和苏联的蛊惑所动,使其相信新国家(即伪“满洲国”)的永久性,而不敢有所蠢动,……须继续实行帝国的威力压迫”的法西斯政策。
  在这个残暴的“威力压迫”政策之下,关东军对我国东北人民实行了极端野蛮的军事镇压,不断地进行军事“讨伐”,在政治上实行法西斯殖民统治,制定了一系列殖民统治政策,公布了一连串的反动法令。
  日军把对东北人民和抗日武装力量进行围剿、屠杀和镇压称之为“讨伐”。日军“讨伐”所到之处,杀害无辜百姓,烧毁村庄,抢劫牲畜和粮食,造成了许多渺无人烟、寂如鬼域的无人区。
  关东军称军事“讨伐”为“治标”,在“治标”的同时,他们还大搞所谓“治本”。强行建立“集团部落”,就是他们的、“治本”措施之一。从1935年到1939年,关东军在东北共制造“集团部落”13,451个,被驱赶进“集团部落”受尽迫害的农民达500万人以上。
  关东军在东北建立了大量的暴力机构。他们公布了一连串镇压东北人民的法西斯法令,东北人民的一言一行稍有不慎,便被扣上“思想犯”、“经济犯”、“嫌疑犯”等罪名,遭到逮捕和严刑拷打,许多人为此而惨遭杀害。从1940年到1945年,被当作“经济犯”受到迫害的就有834,680人,至于被以其他罪名集体屠杀和秘密屠杀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东北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就把它作为进一步侵略中国的军事基地和战争资源供应基地,进行了疯狂的经济掠夺。从1932年至1944年,日本从东北掠走煤22,300多万吨,生铁l,100多万吨,钢580多万吨。日本占领的14年中,仅从阜新矿区掠走的煤就有2,600多万吨,我矿工13万多人丧生,平均每采200吨煤,就有一名中国矿工死亡。
  日本军国主义为了实现永远占领东北的野心,制定了从1937年到1957年,20年内由日本向东北移民100万户、500万人的庞大计划。到1943年移民已达40,771户、24万多人,侵占东北土地l,52l,100公顷,约占当时东北全部耕地面积的近十分之一,30万东北农民的土地被日本移民所占。同时关东军用武力向农民征收高额的“出荷粮”,据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供认:1940年到1944年,从东北农民手中共掠夺3,660多万吨粮食,其中l,130万吨运回日本,有500多万吨供给关东军。
  关东军不仅野蛮地屠杀东北人民,还用鸦片摧残东北人民,仅1938年一年就使14万多人因吸食鸦片而中毒身亡。
  关东军对东北实行军事镇压和殖民统治的14年间,东北变成了一座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
  一、残酷的军事“讨伐”
  日本军国主义者为了巩固对东北的殖民统治,不断增加关东军的兵力,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讨伐”,镇压东北人民。1932年,日本关东军出动4万多人对“东边道”地区(今通化、延边地区)连续进行了三次军事“讨伐”。1932年以后,关东军的军事“讨伐”规模更大。1933年初,在临江、通化、辑安、庄河等地区和岫岩、庄河、凤凰城“三角地带”,反复进行军事“讨伐”。至1933年3月底,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就屠杀我抗日人员8,700多人。1935年到1936年,又实行“冬季肃正”,对东北全境进行“讨伐”,杀害我抗日人员5,900多人。关东军残酷的军事“讨伐”并未能完全消灭东北的抗日武装,特别是在“东边道”杨靖宇领导的抗日联军,仍然十分活跃。于是关东军再次对“东边道”进行了“讨伐”。据伪奉天省警务厅厅长兼地方保安局局长三宅秀也1954年供认:“在‘七·七事变’后,关东军鉴于日本在中国作战的扩大和世界诸形势的变化,为了强化‘满洲国’的治安,希望很快结束军队对游击队的讨伐。从1939年到1940年,对‘东边道’进行了历时两年的讨伐,逮捕中国人2万余。讨伐部队对中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莫大的损失。”民族英雄杨靖宇就是在这次“讨伐”中被关东军杀害的。1941年关东军制定了《西南地区肃正工作实施要纲》,以武力镇压东北西南地区人民。在实施这一计划过程中,杀害居民1,500多人,同时逮捕l万多人,其中投狱4,000多人,处死l,800多人,另外还烧毁了2,600余户农民的房屋。
  关东军在进行军事“讨伐”中,滥杀无辜,甚至把数百人、数千人集中起来实行集体大屠杀,数不清的居民惨遭杀害。
  二、“集团部落”
  在进行军事“讨伐”的同时,日本侵略者采取了一系列所谓“治本”措施。建立“集团部落”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一项
  1934年12月3日,日本侵略者假手“满州国”颁布了《关于建设集团部落》的通令。“集团部落”,农民称之为“归大屯”。日本侵略者为了强迫人民到指定地点集中居住,烧毁了无数民房,制造了许多无人地区,妄图隔绝人民与抗日联军的联系,切断群众在物质上对抗日联军的支援;同时,通过“集团部落”严格控制广大群众,防止抗日武装力量的扩大。“集团部落”四周挖有很深的壕沟,壕上修筑土墙,并围上铁丝网,四角修有炮楼,安插警察特务监视。每一“部落”平均集中130户到150户居住,只设一个出入口,出入要搜身检查,出示居住证明书并登记,种地也不许远离“部落”。
  1935年,根据伪奉天省、安东省的《东边道复兴计划》,在辑安、兴京等地建立“集团部落”,与此同时,伪吉林、滨江和三江各省也开始建立。到年底,“集团部落”共达1,172个。1936年,日伪当局拟定了《治安肃正三年计划》,加紧建立“集团部落”,据《满洲国警察史》记载,这一年共建“集团部落”3,261个。1937年又建4,922个,到1938年共达12,565个。1939年底增到13,451个。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1954年供认:“实行所谓‘匪民分离’政策,在南起宽甸、北至抚远长达l,000余公里,广及39个县、旗以及热河省沿长城一带的广大地区划分‘无住地带’和‘集团部落地带’,把500万以上的农民赶入‘集团部落’,‘集团部落’的总数达14,000个。”
  日本侵略者在制造“集团部落”的过程中,对中国人民大施淫威。他们强迫人民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和家园,迁到指定的“部落”,并将原来的村庄一律烧光。在白山黑水之间和长城线上,庄稼被糟踏,树木被砍光,千万个村庄变成焦土,出现了许多凄凉的无人区。如吉林省柳河五道沟区永善村,全村共有113户,730多人,耕地6,400多亩,牛马380多头。1935年8月27日,关东军50多人闯入村子,强令农民立刻搬家,已熟的庄稼不许收割,烧毁房屋398间,烧死郑国均等两人,抢走粮食740石、牛马50多头,抓走刘富等20多人。永善村的农民仍然不愿离开家园,关东军又抓走马国真、李有等七人,在县城西门外枪杀了。从此,全村人除搬入“集团部落”外,都流落他乡,原来的村庄变成了渺无人烟的无人区。
  1936年,关东军在黑龙江汤原县太平川屯推行“集团部落”制度,令周围农民都要搬入太平川屯“集团部落”。太平川屯长12里,有农民500户。制造“集团部落”时,屯西的300多户的1,800余间房屋被烧毁,屯东的房屋全部被扒掉,只剩屯中间长宽约600米的十几户农民的房屋作“部落”。因太平川的农民不愿意搬入“部落”,肖雨荣、刘仁绿等数十人被日军抓走,关在汤原县监狱,不多久被扔进冰窖里冻死。
  太平川屯周围的齐家屯、姜家屯等12个屯有150户农民,并入太平川屯“部落”时,被关东军扒掉、烧掉的房屋达千余间。
  刘盛屯因归屯并户而毁灭了。1937年春,天刚麻麻亮,30多个日本兵闯进屯里,见房子有灯光就开枪射击,打死了刘奎昌的妻子和女儿,天亮后,日军把全屯40户男女老少全部赶到场上,强令并入太平川屯“部落”。刘盛屯的农民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春耕又刚开始,说什么也不愿意搬到太平川屯“部落”中去。日军见农民们不愿搬,便强迫所有的人跪在场上,用木棍乱打,打得农民头破血流。刘其昌的妻子刚生了孩子,遭到毒打后,过两天就死了,婴儿没有奶吃也饿死了。在场上毒打农民时,一部分日军去烧屯里的房子,农民见自己仅有的一点家业被烧,心急如焚,想去抢点东西出来,刚动身,日军的木棒就象雨点一样打在头上。全屯的房屋、农具、衣服、粮食均被烧光。
  日本侵略者制造“集团部落”,使许许多多的东北人民失去家园,颠沛流离。如1934年至1936年,通化县因日本侵略者制造“集团部落”而损失民房14,000间,放弃耕地33万亩。伪奉天省和东安省;仅从1937年1月至3月23日的两个多月时间,因“集团部落”而逃亡人数达113,000多人。进入“集团部落”后,先是修炮楼和住房。家破人亡、衣食无着的农民,怎么能承受得了这两项劳役的重压。
  仍以太平川屯“集团部落”为例。到“部落”后,首先是修筑围墙,墙高3米、宽1米、长2,500米。环围墙挖有1.5米深、3米宽的水沟。水沟外面架设1.5米高的铁丝网,仅这三项工程就用了4,500个劳动力。其次才是修房子,劫后余生的农民根本无能力修房,大多数只能简单地搭个草棚,这种草棚既挡不住风,也遮不住雨。如李有屯的李仁,搬到太平川屯“部落”无能力修房,只好在地上用野草和高粱秆搭个棚子,睡在未化冻的地上,由于饥寒交迫,不久12岁和15岁的两个弟弟被冻饿而死。
  太平川屯“部落”内有宪兵100人,警察20人,一所能拘留60人的拘留所。“部落”内实行保甲制度,一家犯“法”九家连坐。规定三五人不得结群走路和说话,不准串门,夜间不准插门。“部落”中经常查户口,不准留宿,查出留宿者以“通匪”、“思想不良”罪加以逮捕。“部落”中居住的人不分男女,12岁以上的人出入“部落”必须带证明书,接受搜身检查、登记。早晚不允许出入“部落”,“部落”里的人一切自由都被剥夺,一言一行都受到限制和监视。
  日本宪兵、警察、特务是“部落”的主宰,他们乱抓乱杀,无恶不作。如1936年10月,在太平川屯“部落”以所谓“通匪”为名逮捕100多人。这些人被关押了三天三夜,全部遭到毒打,韩贵被砍了头,韩富的脚骨被打碎。1941年7月,警察署抓去60多人,任加毒打,使姜嘉和惨死。特别是对抗日爱国人士,采用了上老虎凳、装在麻袋里摔、用棍棒打、火钩烫、灌辣椒水等种种酷刑,仅有案可查的就有刘海龙、康正发等32人被残酷折磨而死。
  日军在“部落”里不准居民关门,白天黑夜可以随意出入任何家庭,无数的妇女被强奸、轮奸。
  “部落”里的劳役繁重。强迫15岁至20岁的青年都要服劳役,修警备路,修飞机场,每年每户被迫服劳役30多天。如军事“讨伐”时,强迫青年去挑弹药、背米,稍不如意,便遭鞭抽、脚踢、毒打。1939年8月,太平川屯“部落”被拉去20多人。这些人背了一个多月的米,每人背120多斤,翻山越岭,一天只给五两混合面饼吃。不给水喝,渴了只好随便找点脏水喝,还要避开日军,否则又要遭到毒打,其中有四五天连五两饼也不给,只好吃野菜和树皮。因此,被拉去背米的人大部分累成残废,一部分累死在背米的途中。再有就是一年两次强征到矿上和关东军兵营服苦役。太平川屯“部落”有500多人到鹤岗煤矿和佳木斯兵营服苦役,李坤等数十人累死在煤矿上。
  在“集团部落”里被冻死、饿死和杀害的人数多得惊人。以抚顺县为例,1937年,全县冻死、饿死、病死和被关东军杀害的占全县人口的30%以上。
  由于“集团部落”内人多、住房少,传染病蔓延。据伪满警察部门的统计,1936年,通化县传染病患者达l,100多人,死亡153人;金川县患者l,500多人,死亡137人;柳河县患者4,300多人,死亡305人。
  整个东北因“集团部落”而受害者达500万人以上。每个“集团部落”都有被日本侵略者烧杀淫掠的血泪史。
  三、法西斯白色恐怖
  日本侵略者霸占东北14年,制定了一连串的镇压人民的反动法令,建立了大量的暴力机构,赋予宪兵警察以无限的特权,对东北人民实行法西斯统治。
  1933年9月10日,公布《惩治叛徒法》,同年10月13日又公布《出版法》,剥夺了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和出版自由的权利。1941年12月27日,公布《治安维持法》。依据这一法令,所谓“以变革国体为目的团体的组织者、参加者、指导者,以否定国体或从事可能有损建国神庙及帝室尊严事情为目的的组织者、指导者”,等等,都要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1943年9月18日公布《思想矫正法》,接着于1944年6月12日又公布了《时局特别刑法》。该刑法共74条,规定了各种罪名,诸如反对帝室罪、内乱罪、背叛罪、危害国交罪、军机保护法罪、治安维持法罪、以及思想犯、国事犯、嫌疑犯、经济犯,等等,共50多种,说一句“是中国人”就是“思想犯”、“政治犯”,吃一口大米,就是“经济犯”。1939年,乌拉嘎金矿一个姓王的青年,因吃豆饼渣肚胀拉稀数日,实在无力下矿井,被日本监工发现,这家伙不问青红皂白,举起榔头就打,王被打急了,用手挡了一下,就被以“反满抗日罪”抓到警备队,喂了狼狗。1941年,鸡西麻矿山刘玉清回河北老家探亲,买回紫花布给全家五人各做了一件单衣,日本宪兵硬说这种布是八路军的军用布,有通八路军的嫌疑,以“嫌疑犯”罪名,将全家送到林口县日本宪兵队审讯,除16岁的弟弟侥幸逃脱外,其余四人全部遇难。16岁的青年工人刘麦来,在井下挖煤被顶石砸伤胸部,吐血、发烧。邻居见他病得可怜,送来一小碗大米,被日本监工发现,日本监工一边骂他是“经济犯”,一边举起镐把一顿乱打,刘麦来惨叫几声,口吐鲜血而死。
  关东军一面在农村进行军事“讨伐”,一面在城市连年不断地进行所谓“大检举”。“大检举”后来又扩大到乡村。每次“大检举”都有成千上万的抗日爱国志士和无辜人民被逮捕,被杀害。规模较大的有1934年春哈尔滨的“大检举”;1936年的“四一五大检举”;1937年夏全东北的“大检举”;l940年北满地区“三肇事件”后的“大检举”;1942年在巴彦、木兰、东兴等县的“大检举”等。1943年公布的《思想矫正法》竞规定,每年2月1日到4月1日,10月1日到12月1日,在这四个月内进行“大检举”。频繁的“大检举”,使我无数同胞惨遭杀害。如1936年仅在沈阳市就捕杀我爱国志士和居民19,623名。至于死于酷刑或未经审判即遭杀害以及被判罚苦役受折磨而死的人数根本无法统计。东北人民过着亡国奴的生活。生杀与夺,日本侵略者恣所欲为。
  安东惨案
  1935年,日本侵略者以“国事犯”、“思想犯”等罪名,在安东进行大逮捕,以教育界为中心,株连各界,先后逮捕爱国人士达五六百人。其中有安东教育局长邓之杰、安东省教育厅长孙文敖、安东县教育局学务股长刘国安、安东县商务会长孙朗轩、安东县林科中学校长秦友德、安东县图书馆长孙德润等爱国志士。所逮捕的人除部分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外,其余全部处死。有的被投入浑江,有的被喂狼狗,有的被活埋,有的被枪毙。受难者的亲属也遭受到种种虐待。
  当时的见证人,在女师任教的邢佐相说:“九月二十九日凌晨三点,日本宪兵几十人团团围住邓之杰的住宅,虎狼一般的日本宪兵,破门而入,枪口直逼邓的胸口,大肆翻箱倒柜,从三点搜到六点,一无所获,便把他绑走了。邓之杰在被捕的当天就受到刑讯。日本宪兵先用皮鞭打,接着灌凉水,随后灌煤油。打得他遍体鳞伤,死去活来,昏厥数次。可是他闭目不语,宪兵队长气急败坏,便把他悬空吊起来,这位无辜者就这样被活活吊死,死后尸体被丢到连山喂了狼狗。”
  受害者安东县教育局学务股长刘国安的妻子刘毓芹说:“我丈夫是十一月三日下午四时被捕的。在监狱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后转到奉天陆军监狱。第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我丈夫和另外十名爱国志士,被日本侵略者用两辆刑车拉到浑河北刑场杀害。”
  在东北,日本侵略者的密探横行。一语不慎,便被诬陷,尤其是青年学生。1935年华北事变,一周内,日本宪兵仅在长春、哈尔滨两地就逮捕学生1,000多人,把哈尔滨工业大学27名学生,用一辆汽车运往圈河处死。一次把100多名学生,装在一节破火车厢内,连人带车一同炸掉。
  “四·一五”惨案和“三·一五”惨案
  日军警对中共东北地下组织不遗余力地进行破坏和镇压,1937年和1938年相继制造了两起惨案。
  1937年4月15日,日军警对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中共地下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了大逮捕。哈尔滨特委和市委被捕232人,哈尔滨国际交通局13人,奉天市委一人,大连市委ll9人,海伧县委46人,哈东特委55人,抚顺特别支部31人,柳河县委50人,盘石中心县委197人,下江特委一人,共745人,其中198人被杀害。“四一五大检举”,在整个东北逮捕2000余人。
  1937年,黑龙江省汤原县几个区的人民,为纪念“九·一八事变”而举行示威,散发传单。事后,日伪军警经
  过广泛的侦察,从1938年3月15日凌晨起,突然在佳木斯、汤原、依兰、桦川、富绵、勃利等地进行逮捕,共捕3,558人。
  三肇惨案
  哈尔滨附近的三肇地区,曾经是东北人民抗日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同时也是日军警的法西斯恐怖最为猖獗的地方。
  1940年12月,日本侵略者在哈尔滨设立了所谓“治安工作指导部”,大搞白色恐怖。仅在四撮房、敖木台、黑家窝铺就枪杀我抗日人员130多人。在肇源县西门外,一次集体枪杀居民42人。更为残忍的是,在肇源三江口将19名居民用铁丝穿在一起,投入冰窟里冻死。据伪满洲国司法部刑事局局长兼思想科科长杉原一策l954年供认:“在被捕的人员中,徐泽民等72人被处死刑,10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中37人被转到哈尔滨后杀害。”这一次大逮捕,前后有数以千计的中国人断送了生命。
  巴木东惨案
  1943年3月,日军警在黑龙江巴彦、木兰、东兴三县进行大逮捕,仅15日晨就逮捕了400多人,6月中旬又逮捕了320多人。这720多人被关进监狱后,惨遭酷刑,或遭皮鞭抽打,或遭开水烫头,或被用竹签扎手指。第一次审讯就有60多人被打死,如梁景新被剁掉双手、孔庆尧被打瞎一只眼睛,73岁的梁景亲的头被打碎。60多人被判死刑,其余600多人被关在监狱受尽折磨,大部分惨死在监狱中。
  通河县惨案
  日本统治后期,“大检举”逐渐扩展到乡村。日军警镇压乡村中的“反满抗日”活动,滥捕滥杀无辜的农民,制造了许许多多的惨案,通河县惨案就是其中的一个。
  1945年2月14日,日军警在凤山、凤阳、宝山、万柳等沿山村屯,以查户口为名,按照事先造好的名册,逮捕了无辜农民267人。把被捕的农民装进麻袋,用汽车运回县城监狱,在监狱里以灌辣椒水、通电、撬手指甲等酷刑拷打逼供,拷打致死者达188人。尸体被扔进西门外的黄土坑里,不准亲属收尸。
  万柳村只有76户农民,被抓的就有72户,全村仅有两名中年男子未被逮捕,万柳村变成了“寡妇村”。
  在东北,关东军还严密地控制着邮电机关,检查人民之间的来往信电,稍一发现“可疑”,即以各种借口对通信人进行迫害。
  l937年龙江县一位60多岁的县长,收到在北平(现北京)上学的儿子的来信,信中说:“父亲高寿残年,家中不缺吃穿,何必再碌碌受迫为人牛马……”信在山海关被日军查出,这位60多岁的县长立即被抓来装在麻袋里,由两个日本兵摔死。这种无端杀人的例子,俯拾即是。在长春、哈尔滨,仅因信件中的一两个字字迹不清或词句含意不大准确,就有l000多人被抓,遭到审讯拷打,有的甚至被杀。
  监狱和矫正院
  伪“满洲国”可以说是警察、宪兵、特务的“世界”。整个东北130万平方公里是座大监狱,在这座大监狱里又设立了许许多多的罪恶昭彰的小监狱、矫正院。日本侵略者在监狱和矫正院里日夜不停地刑讯和残杀东北人民。伪满洲国司法部司法矫正总局局长中井久二1954年供认:“我是1941年7月17日任司法部参事官和司法矫正总局局长,掌握本监99个,分监85个,代用监所约20个,后来逐年增加。……我在司法部任职四年中,管理全满监狱,关柙抗日志士和中国人民总数每年约有10万至20万。”
  实际上,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各地所设立的监狱,远远超过了中井久二供认的数目。据不完全统计,1934年就有189所,仅辽宁一省就有50所,以后又陆续新建了许多。至于各种名目的看守所、拘留所更是不计其数。各地监狱在工矿区都设有刑务署,作为对判刑的“犯人”罚以苦役的监督执行机构。
  仅据伪奉天省警察厅的报告记载:该警察厅1936年内捕杀监禁我爱国志士和居民19623人。牡丹江监狱佳木斯分监鹤岗刑务署,设立于1943年春,先后共收监“犯人”3,800多人。这些人都是从长春、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地逮捕并判刑的“政治犯”、“思想犯”、“嫌疑犯”。
  这些“犯人”在监狱中过着非人的生活,惨遭毒刑。以哈尔滨分监为例。这所监狱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有50多个监房,其中有两个特殊监房和四个女监房,一个刑讯室,常年关押着800多名“犯人”,其中妇女约100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犯人”增多,达到了1,300人,晚上只能侧身睡在地上。“犯人”早晨5点钟就被打起来,屈膝而坐,不准动,不许说话,大小便都在监房,而且要报告,否则就要遭到毒打。每个“犯人”都要带七八斤重的脚镣,有的同时被带上手铐。有的双手被反铐在背后,有的整天被捆在凳子上。
  监狱的刑法有:把人绑在刑桩子上用炉钩子、铁板烙;把人绑在露天刑柱子上打完后扒光衣服,冬天浇上凉水“冻冰棍”;夏天让蚊子咬;在地上烧一堆炭火,上面放一张带刺的铁丝网,把衣服扒光推到网上烤,人一滚动则血肉淋漓,皮烂骨焦,日本宪兵称之为“烤”刑;还有压杠子、灌煤油、腊烧、开水浇、滚钉笼、坐老虎凳、刀劈、刀铡、活埋、绞死、喂狼狗、开膛破肚等,所有酷刑都被使用。
  哈尔滨副监狱长阿部源三郎1956年供认:“我在1942年到哈尔滨分监任职。那里监禁着900多人,以后由警察、宪兵和铁路警护团送来的犯人,一年就有l,000人左右。中井久二曾下过为了防止暴动和逃跑,必须严加警戒的命令,我曾督促部下防止事故,给犯人全部带上脚镣,发现细小的犯规行为就踢、打和动用各种刑具,对闲谈的人要打、对吵闹的人要带手铐。……1944年就杀害了400多人。”
  曾于1936年7月被日本宪兵逮捕,后来被关押在哈尔滨分监的王大可作证说,他进监狱的第一天就被带上手铐和七八斤重的脚镣,从监狱大门走到监房,小腿上的皮全被磨掉。日本人先是用鞭子抽打他,打昏后再灌凉水。他的衣服被打成一条一条的,血与衣服粘在一起,晚上连衣服都脱不下来。第二天,他的头部又被日本人用火铲打破。
  哈尔滨分监由于生活条件极端恶劣,“犯人”发病率高达50~60%,每天至少有一二人死亡,多者一天有五六人死亡,平均每年死亡500~600人。
  再以承德监狱为例。承德监狱每年判死刑300多人,有期徒刑500多人。从1941年以后,“国事犯”日益增多,1942年和1943年关押1,000多人,仅1943年下半年送到承德监狱的“国事犯”就有800人左右。
  日本侵略者为了审讯方便,在监狱里开设“治安庭”。在院里摆上桌子,日本人坐在上面,“犯人”排成队坐在地卜,日本人说判什么刑就是什么刑,根本无法律和法律程序可言。判死刑的当场就被拉出去枪毙或砍头。l943年一年,承德监狱就开了五次“治安庭”,在水泉沟砍了300多人的头。最惨的是1942年12月的一次,在水泉沟砍了700多人的头。水泉沟居民潘德贵揭露说:“1936年,日本人占了水泉沟,不让我们种地,他们把那里变成了杀人场,那里共有九个杀人坑。每次杀人都是在白天,‘犯人’由日本宪兵押着,用汽车拉来。一部分宪兵在山顶放哨,把拾柴的农民赶走。‘犯人’都带着手铐脚镣,黑布蒙着眼睛,日本人把‘犯人’砍了头后,连尸体也不埋,我们也不敢去埋,夏天尸体腐烂,很远就能闻到臭味。在1942年12月一次就杀了700多人。同时把病死在监狱的人的尸体也拉到这里来,扔在杀人坑内,一个春天就扔300多具,每年春天都有。”
  矫正院是根据1943年9月18日公布的可以任意迫害东北人民的《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成立的。在伪首都新京(今长春)成立“司法矫正总局”,在各主要城市及主要工矿地区普遍成立“矫正辅导院”,全东北共有八九十个,矫正辅导院其实是以强迫劳动为主的变相监狱。
  所谓《保安矫正法》就是把“认为有犯罪危险的人”送到特设的矫正辅导院,进行“精神训练”,同时强迫从事沉重的劳役。而《思想矫正法》则是对“可能犯政治罪者”,实行“预防拘禁”,同时也施以劳役。为什么要设置矫正院,伪满洲国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说得十分明白:“为了强制中国人长期劳动,以便达到战争急需物资的增长和扩大支援日本的目的,……。”
  这样,日本军警只需加上个“有犯罪危险”的帽子,就可以随意地把任何一个人抓走,投入矫正辅导院。实际上,这两项反动法令正式公布之前,任意捕人的暴行已在进行,反动法令的公布,使日军警滥捕滥杀有恃无恐。
  日本军警捕人的方法大体有两种:一是个别逮捕,他们依据自己的意愿和判断,乱抓滥捕东北人民;二是以“抓游民”为名,集中地和大批地逮捕东北人民。如1943年4月,在佳木斯市“抓游民”,警察派出所在该市区南北市场中央大街不问青红皂白把人围起来,或把街道两头堵起来抓,抓住后送到检察厅,再送到矫正辅导院。以1943年在奉天“抓游民”为例,4月27日逮捕3,576人;5月4日逮捕326人;6月22日逮捕3,500人。基本上是把行人拦截起来,有多少抓多少,统统扣上“游民”的罪名,送进矫正辅导院。
  矫正辅导院均设在工矿附近,以便把监押的人充作劳动力。但矫正辅导院不单是劳动营,也是监狱。矫正辅导院明文规定,对收容的人必要时可以使用刑具。
  以鹤岗矫正辅导院为例。该辅导院成立于1944年5月,院长和辅导官都是日本人,他们身上都带着枪支和军刀。关押在这里的“游民”有201人,到同年底增加到600人,后来又增加到1,200多人。这些人无辜地被处以六个月至两年的劳役,在院内接受“思想矫正”。
  被关押的“游民”,大都是从佳木斯、富锦县、牡丹江等地抓来的。他们都是有职业的劳动人民,有的是商人,有的是工人,有的是农民。他们并没有什么犯罪行为,只是在娱乐场所或街道上无故被警察逮捕的。
  抓来后,首先是一个一个地搜身,将携带的东西全部没收;其次是进行面貌、体型特征登记,将特征画成图,然后换上号衣强迫劳动。
  曾被当作“游民”抓去的芦本忠说:“我是1944年6月被抓进鹤岗矫正辅导院的。被抓时,我在牡丹江天鹤旅店做零工,日本人说我‘思想不好’,就把我关进了矫正辅导院。这次因为‘思想不好’被抓的共有400多人。到了矫正辅导院要接受搜身、登记,还要换上紫色号衣。我是357号。在院内不准叫名字,只准叫号。
  “我们班19人,被强迫到井下挖煤。每天早上6点,一直干到晚上6点。上下班谁走得稍慢一点,日本人就用镐把打。劳动中谁说话或劳动不卖力气,或完不成规定数量,晚上就被提到刑房拷打。刑房有铁骨鞭、老虎凳、火炉、棍棒等刑具。刑房一股腥味,墙上到处是血迹。
  “有一天,我们19人在井下挖了5米多远,日本人不给支顶棚,我们要求了几次都不答应,仍打着我们继续挖煤。结果我们挖了7米多远,井顶果然塌了下来,19人都压在里面,我在外面一点,腿被砸伤,侥幸没有被砸死,其余的18人全被砸死。
  “我的脚被砸伤后,流血化脓,日本人不但不给医治,还打着我下井挖煤。我实在干不了活,就把我送到‘病房’。‘病房’潮湿,大小便都在房子内,又不准开窗户,臭气熏人。由于劳动繁重,时间长达12小时,发病率很高,重病号都关在‘病房’,连躺的地方都没有。在‘病房’的病号每天只吃四两高梁面或棒子面,而且不给水喝。大都是活着进去,死的出来。我进去的第二天早上刚醒来时,发现有两个人压着我,推开一看都死了,一个是l080号,另一个是630号,我在‘病房’里每天都见到有4~5人死去。
  “由于‘病房’里人多,谁死了也不知道,过了好几天,日本人才叫人收尸。第一次用黄毯裹走34具尸体,扔到鹤岗东的‘万人坑’里,黄毯再拿回来,留着下次裹尸使用。第二次用同样的方法裹走30具,第三次裹走20具。
  “日本侵略者为了防止‘游民’逃跑,经常无缘无故审讯人和拷打人,被拷打的人大多是被扒去衣服,吊在梁上,用皮鞭抽打,打晕过去,再灌凉水,醒来后继续打。打后,第二天照常强迫去劳动。如刘永才就因挨打,第二天就死了。
  “对企图逃跑的‘游民’,打得更加厉害,甚至当场打死。1944年7月,有数十人企图逃跑,抓回来20多人,当场就打死三人,其中七人送到佳木斯警察厅。1945年2月,企图逃跑的七名‘游民’,逃跑时被电网电死一人,其余六人被抓住,毒打了十几次,一人被打死。1945年3月,有四人企图逃跑、抓住两人,虽然他们手脚都被冻坏,但仍然遭到毒打,几天后就死了。鹤岗矫正辅导院,从1944年5月成立,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到底折磨死多少人,根本无法统计。”
  在日本侵略者14年的血腥统治下,美丽富饶的东北变成一座人间地狱。从长白山下到兴安岭巅,从松嫩平原到长城线上,到处白骨累累,血迹斑斑,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惨死在日本侵略者的屠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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