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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感悟

推行礼仪 贵在知本

作者:汪孝杰  2019年8月15日  阅读次数:3128

平天下篇

172.推行礼仪 贵在知本
173.礼乐本义 守信悦人
174.巨资修墓 所为何来

推行礼仪 贵在知本
日常生活中,虽然我们不时会听到看到一些粗俗无礼的言谈举止,但是走进商场酒楼,乃至一些地摊餐馆,我们也能感受到不少温文尔雅的氛围。比如,走进某些有点档次的酒楼餐厅,立刻会有衣着整洁的迎宾小姐给您鞠躬,为您引路,给您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让您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一些服务企业,在训练员工的礼仪课程中,甚至规定员工微笑露齿、下蹲下跪的幅度。
刚刚感受这种氛围的时候,似乎会深受感染,大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某些时候,却发现一种奇怪的现象:一当离开某些服务场所,哪怕刚刚转身,就见个别“训练有素”的人立刻变脸:刚才“温柔贤惠”的仙女,一下子就成了“凶神恶杀”的夜叉;个别服务人员、部门经理乃至企业领导人,在岗位上对客户必恭必敬,回家时却对家人颐指气使;甚至于,生意没做之前,将客户奉若神明,生意做完后,就将其看成瘟神,巴不得你早点离开。后来发现,某些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身上也有类似情形:老百姓找到他们办事,有领导看见或者有录象监控的场合,还算比较客气,一旦换个地方,表现就完全不同。
《群书治要》卷七《礼记治要·礼器》中说:“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义理礼之文。无本不立,无文不行。礼也者,合于天时,设于地财,合于人心,顺于鬼神。故天不生,地不养,君子不以为礼,鬼神不享。”意思是说,古圣先王制定的礼,既有其深刻的本质内涵,又具备了优美的形式。忠信是礼的本质,合乎伦理道德的仪式和制度是礼的形式。如果没有了忠信的本质,礼就不能够成立,如果没有合乎伦理道德的仪式和制度,礼就无法在现实中推行。礼的标准,必须要上合天时、下合地利、幽合鬼神、明合人心,使万物和顺其理。因此,凡是不符合天理人情、人伦道德的仪式、制度、祭品之类,君子都不认为是真正的礼,即使是祭祀鬼神,鬼神也不会接受的。引申来理解,就是说,任何形式上的礼仪、礼节、礼貌、礼品,乃至于制度,都是用来表示对他人乃至天地鬼神的恭敬的,只有忠于自己这颗恭敬之心,上不欺天,下不哄地,明不骗人,暗不骗鬼,而且合乎伦理道德,这样的礼才能真诚感动人,感化人,才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精神上的愉悦,给社会带来本质上的和谐。如果只有外在形式上的礼,而没有发自内心的敬,甚至是一些有损人格、违背人伦的“礼”,就是一种虚假的行为;如果训练或者设置外在的“礼”的目的不是为了传达对他人乃至天地鬼神的恭敬之心,而是为了迷惑、欺骗他人,真实意图只是为了赚取他人的钱财或者夸奖,这就跟礼的本质相违背。即使一个人乃至一个企业通过种种虚假的“礼”骗到了一点钱财,这种钱财也是保不住的。更何况,就算你得到了那点钱财,但是你却失去了忠信这种为人之本,失去为人的尊严,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也会受到良心的责备。一当别人看穿你的本质,别人也不可能给予你真正的尊重和感激,甚至会埋怨和诅咒你,当你接收到这种负面能量的时候,自然心情不爽,不仅感受不到幸福愉悦,反而会莫名其妙地烦恼丛生。
从《礼记·礼器》中我们看到,古人祭祀天地鬼神都是恭恭敬敬的,如果我们排除迷信的理解,那实际上是表达了祭祀者对一切人、事、物包括祭祀者自身的恭敬和感恩之心,一个人、一个团体、乃至一个统治集团,有了这种恭敬和感恩之心,才能得到天佑人助。所以推行礼仪应知本。

礼乐本义 守信悦人
曾几何时,一当提起“礼教”二字,人们便会心生反感,因为在一些人看来,“礼教”必定是“封建”的,而“封建”的必定是“愚昧”的。这种影响,至今还在。然而,如果用心去学学传统文化,我们便会发现,这样的认知并非客观公正,而是被严重误解或曲解了的。
事实上,礼教的意思就是礼的教育、礼仪教化、以礼为教。礼是指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通过一定的方式教导人们自觉遵守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难道是一种“愚昧”行为吗?
《群书治要》卷十《孔子家语治要》中写道:子张向孔子请教君王是如何实施教化的。孔子告诉他,圣人通晓礼乐,通过弘扬推广礼乐来实施教化。这里,孔子把“礼教”与“乐教”相提并论,认为这是古代圣人教化百姓的两种重要方式。
说到礼,人们自然会想到大摆宴席,宾主拱手相让上座下座,相互斟酒敬酒,乃至于更多的繁文缛节;说到乐,也会想到排列阵型、划定区域、手执雉羽、怀抱乐器、撞钟击鼓、吹拉弹唱等等场面。当然,这些都属于礼乐之教,但那只是形式而已。那么礼乐之教的实质是什么呢?孔子说:“言而可履,礼也;行而可乐,乐也。”说出来的话能够践行,这是礼;做出来的事令人愉悦,这是乐。反过来想,如果自己说话不算话,表面上再有礼,能够获得别人的信任支持吗?如果自己想让别人做事,却对别人傲慢无礼,别人愿意为你效劳吗?《礼记》中写道:“先王之立礼也,有本。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古圣先王建立礼教是有根本依据的,礼的根本、礼的本质是“忠诚守信”, 礼的形式、礼的表现是合于伦理道德的行事准则。忽略本质只重形式的礼没有意义,而没有一定的形式,本质的东西也无从表现。所以,我们不必因为看到古代礼仪中某些形式上的东西与现代礼仪形式不同就忽略了它的本质含义,更不宜妄加歪曲以后进行诋毁批判。而应透过形式看本质,学习继承其精神实质。
礼乐之教的精神实质,概括起来就是守信悦人。
每一个时代都有那个时代的礼仪规范,甚至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地区,其具体的礼仪习俗都不完全一样,但是,其本质意义都是表达自己的诚意和对别人的尊重。一段时期、一定范围内的人们之所以出现诚信缺失、行为失范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礼教”不力甚至缺乏“礼教”所导致的。
再谈谈乐教。所谓乐教就是音乐(舞蹈)教育,延伸理解就是艺术教育,通过艺术教育来陶冶性情,变化气质,进而帮助大众净化心灵,美化生活。这些年来,家长们似乎都比较注重孩子们的“乐教”,各种艺术培训也是长盛不衰。这是好事。但是其中不少家长却并不理解乐教的实质,却是带着明显的功利目的送孩子学习艺术的。一些从艺者不仅没有通过“乐教”培养出优雅文明、令人愉悦的高雅气质,没有为净化人心、纯化风气做出积极有益的贡献,反而醉心于名利炒作,甚至做出一些令人作呕的表演,贩卖一些惑乱人心的精神垃圾。延伸开来看,一些借助现代传媒技术传播的各种娱乐节目、娱乐产品,目光往往聚焦在金钱上,不仅不能起到美化心灵、愉悦精神的作用,反而会扰乱心智、俗化情趣,这就有悖于“乐教”的初衷了。
守住忠信之本,把握悦人初衷,倡导时代“礼乐”,助益人民幸福,加油!

巨资修墓 所为何来
近些年来,传统文化越来越受重视,各级各地对传统文化的各种载体比如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大,这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然而,个别地方个别人打着传承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号,花费巨额资金修复甚至仿造豪华“古人陵墓”,却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如果单从保护文物的角度来看,花费一定资金对有价值的古墓进行必要的保护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是出于吸引游客或其他考虑而花费巨资去“复古”“仿古”甚至“造古”,弄出一些“豪华古墓”来,就值得深思一番了。
首先得考虑一下,为了这些早已作古的人花费人力物力,目的是什么?真的是保护文物?保护这个文物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证明某个地方葬着某个人?证明这个的意义又何在呢?如果这个人是个圣贤君子、英雄人物,对来此瞻仰的人讲讲他们的嘉言懿行,倒也多少有点意义(其实不用这种方式也可以啊);倘若是个反面人物,甚至并无特殊意义的人物,意义又何在呢?
其次得考虑一下,这么做会带来什么影响呢?对于非专业的文化工作者的普通旅游者来说,他们看到的往往只是表象,看了之后可能会说,你看人家那墓修得多豪华多漂亮,咱有钱了,也得给父母或者自己修一个,修得比这个更豪华,说不定也会成为后人的“文物”呢!媒体不是报道过不少土豪大腕、腐败官员花费巨资为亲属为自己修建陵墓的新闻吗?是不是与这种不经意的误导有关呢?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敬重逝者,怀念前贤,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这并非体现在“厚葬”上,而是体现在“厚养”上。历史上的确有过不少厚葬的事例,秦始皇就是最有名的代表。但是这种做法并不符合传统文化的精神,《群书治要》卷十五《汉书治要(三)》中就对此作了批评。
书中写道:朝臣刘向看到汉成帝营造昌陵,规模奢侈,多年未成,便上书劝谏说:安不忘危,存不忘亡。天命所授,不止一姓。世事难料,富贵无常。你要考虑的是把良好的德行传给子孙。孝文皇帝曾在霸凌问群臣:如果用北山的石头做棺椁还能被打开吗?张释之进言说:如果里面有能引起人的欲望的东西,即使铸塞南山作为棺椁,还是有缝隙;如果没有,即使没有石椁,又何必忧戚呢?孝文皇帝听后采取了薄葬。《易经》上说,古时用柴薪掩埋逝者,后来圣人用棺椁取代。皇帝、尧帝的坟冢都很小,随葬物品也不多;舜王、娥皇和女英并无陪葬;大禹葬在会稽山,没有改变山上原有树木及百物行列;商汤的藏地无人知晓;周文王、周武王、周公、秦穆公等都没有坟冢(新中国领导人周恩来和邓小平同志也是没有陵墓的)。这就是圣帝明王、贤君智士深思远虑的长久之计,他们的贤臣孝子也受命顺从其心意而对他们采取薄葬,这是尽忠尽孝到了极点。刘向接着列举了吴王阖闾、秦国的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采取厚葬,结果坟墓被掘,尸骨暴露的例子;讲到秦始皇极尽奢华修建陵墓,导致百姓反抗,几年后,秦陵外面被挖,棺椁被焚的事实。并且评论说:德行愈厚的人,埋葬就愈简约;智慧愈深的人,埋葬愈微薄;没有德行而又缺少智慧的人,埋葬也愈丰厚。
读了这一段记载,我们还会认为传统文化就是有些人想象的那个样子吗?我们还会坚持动用巨资以“复古”“仿古”“造古”的方式,为古人和今人修建豪华陵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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